入会程序及要求
- 2016-06-17 16:25:00
- admin 原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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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 位 申 请 入 会 的 程 序 和 要 求
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演艺设备行业,依法取得工商法人营业执照的企业以及相关的事业单位、科研院所、演出团体、大专院校等符合下列条件均可在提交书面申请,经审批后成为本会的单位会员。
- 拥护协会章程;
- 遵守《行业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公约》;
- 执行协会决议,自愿履行会员义务;
- 接受协会的委托开展工作;
- 协会要求的其他条件。
单位所在地与驻外机构应以工商注册登记地为准申请入会。
- 凡申请入会的单位或团体须注册经营或成立运行十八个月以上。
- 申请入会需提交入会申请、入会申请登记表、工商法人执照(复印件)、代码证(复印件)、法人代表身份证(复印件)、单位情况简介、当地二个单位会员(其中须有一个理事单位)的推荐书等材料报所属地区组。如需找推荐的单位会员,请与当地地区组联系(地区组负责人联系方式)。
- 经地区组考察并签署意见后报协会综合部审核、秘书长批准,送常务理事会备案。
- 凡经批准入会的申请单位由协会发出书面通知;在按章缴纳首次会费、服务费后,发给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单位会员证书和会牌并网上公示、通报地区组建档。
- 因欠缴会费被取消会员资格的单位,自取消资格之日起两年后方可重新申请入会。
- 协会向被批准入会的单位颁发入会批准通知书及缴纳当年会费1000元/年)和一次性300元服务费(包括:会牌和会员证书的成本费及邮寄费)的通知。
- 收到被新批准入会单位缴纳的会费及服务费后,协会以快递的方式将证书、会牌及缴费收据(国家正式)一并邮寄至入会单位。
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综合部
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28号雍和大厦东楼C座10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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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话:010-640641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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